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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单证员岗位专业培训考试实行考试自愿报名、培训自愿参加的原则。 采取统一培训教材、统一题库命题、考培点实施培训、统一组织考试的电子化考试形式。   2023年上半年外贸单证员考试合格证书已陆续寄发到各考培点,请合格考生凭身份证及时到所属考培点领取。   ♦ 外贸单证员岗位专业培训中心考培点征集工作常年开展,欢迎各有关院校积极申报。  
外贸单证员培训考试违纪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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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考人员给予口头警告,并责令改正。经警告仍不改正的,终止其本场全部科目的考试,取消相应科目的考试成绩并禁考一年:

1、携带背包、书籍、纸张、笔记、报刊、手机、电子记事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照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2、使用具备存储或者通讯功能的各类电子设备的;
3、未在规定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期间擅自离开座位或者未按规定离场的;
4、考试期间交头接耳、传递纸条、大声喧哗、吸烟或者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5、故意输入错误个人信息,导致考试不能正常进行的;
6、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案的;
7、抄袭考题或其他有关资料的;
8、以各种方式相互传递考试信息的;
9、将草稿纸等相关资料带出考场的;
10、其他作弊行为或者影响考场秩序的。
二、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由监考人员终止其本场全部科目的考试并责令退出考场,取消其本场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并禁考两年。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故意修改系统设置的;
2、故意损坏考试设备而造成硬件设备重大损失的;
3、由他人在考场外协助答题的;
4、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5、串通监考人员进行舞弊的;
6、拒绝、阻碍工作人员按规定对考试进行管理的;
7、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
8、威胁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人身安全的;
9、以伪造、涂改有关材料获取免试资格的;
10、其他重大作弊行为或者对考场秩序造成重大影响的。
三、各考场设立录像监控系统,对考场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备份监控录像。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将对各考场进行远程实时监控,相关监控录像将作为处理处罚的重要依据。外贸单证员培训考试中心将把相关处理处罚信息纳入考生诚信档案并按规定予以公布,且受理用人单位的查询。
四、本规定由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商务专业培训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规定自二O一一年九月一日公布之日起执行。
                                              
2011年8月30日